[物业]江苏南京要为老旧小区“请”公益性物业

时间:2018-01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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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现代快报

  小区装上电梯了、大门有人看管了、环境更加美观了 …… 随着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展开,南京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换上新装。不过,如何对这些小区长效管理?让它们有人管、管得好?1 月 8 日,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老旧小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简称"通知"),提出要建立一批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,每个社区还将配备 1-2 名专职物业管理辅导员。

  组建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

  提起老旧小区,不少人想到的,仍是杂乱的楼道、坑洼的路面以及"脏乱差"的环境。如何实现对老旧小区的长效管理,引进物业服务是重中之重。通知要求,各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政策、资金等适当扶持,因地制宜开展工作,通过新建、重组、引进等方式,建立一批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。

  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"注重公益、服务专业、有偿低价"的原则,重点针对市场失灵、自治失效、管理失序的老旧小区,提供基本物业管理和准公共服务,解决部分老旧小区管理不善、服务不优、群众不满意的问题。

  各社区配备1-2名专职物管辅导员

  根据通知,有条件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,宜配备 5-7 名物业管理工作人员,主要负责行业监督管理、专项资金管理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。其中,对任务重、有条件的区,通知还鼓励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中心。

  除此之外,对辖区住宅小区数量在 100 个以上的街道,宜配备 5 名以上物业管理工作人员。对辖区住宅小区数量在 100 个以下的街道,宜配备 3 — 5 名物业管理工作人员。街道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对业主组织的监督指导、矛盾纠纷调处及综合协调工作。各社区宜配备 1-2 名专职物业管理辅导员。

  达标小区获每年每平米1.2-3.6元扶持资金

  老旧小区的整治,离不开资金保障。南京市、区财政将建立全市老旧小区管理专项资金,从 2018 年开始至 2020 年,对玄武、秦淮、建邺、鼓楼、栖霞、雨花台等主城六区内的老旧小区,综合考虑管理水平、效能效果、小区规模、物业管理费收缴情况等因素,按年度开展老旧小区管理考核评价。对达到相应标准的给予每年每平方米 1。2 元至 3。6 元的资金扶持,专项资金由市、区两级财政按照 1 ∶ 3 的比例分别承担。

  江北新区以及江宁、浦口、六合、溧水、高淳等五区,可结合本区实际,参照制定本区老旧小区管理专项资金政策。此外,自 2018 年起实施整治的老旧小区,适当提高相关标准,结合小区建筑面积规模等因素,分三年安排 12-20 万元,用于整治小区长效机制形成,弥补初期阶段因一次性投入大、费用标准低、收费机制形成慢、收缴难等产生的管理费用不足问题。(记者 鹿伟 耿朴凡)

  原标题:不愁没人管!南京要为老旧小区“请”公益性物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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